协会章程与各种条例

 

协会章程

本会的中文名称为“魁北克华人作家协会”,英文名称为“The Association of Writers in Quebec in Canada ”, 法文名称为“Association des Ecrivains Chinois du Quebec du Canada”, 简称为”魁华作协”。

 

加拿大魁北克华人作家协会章程
(2013年3月3日大会通过实施)

总则

一.加拿大魁北克华人作家协会(下称魁华作协)是一个以文会友,旨在海外宏扬中华文化, 以写作加拿大和移民生活为主的纯文学团体。
二.魁华作协依据魁北克省有关社团法,在魁北克省注册登记。

组织

三.魁华作协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出席会员大会的人数须超过会员总人数一半以上,通过的决议方为有效。
四.魁华作协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由会员推荐或自荐,经会员大会不记名投票决定理事。每届理事九人。理事每届任期两年,连选得以连任,原则上不超过三届。
五.理事会选举产生魁华作协主席,副主席,确定秘书,编辑,财务人员。理事会也可聘请非理事担任编辑。主席领导理事会负责魁华作协日常工作。财务理事每半年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每年年终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六.理事会有义务向全体会员报告工作,回答会员的质讯。会员对于主席或理事会成员工作不满意的可提出批评,或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通过,罢免主席或理事会成员。

会员

七.魁华作协欢迎文友参加作协活动并申请加入作协。申请入会者须是热爱文学, 并发表过两篇以上作品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住者。
八.申请入会者需由一名会员推荐,填写入会申请表,经理事会讨论后,由主席或副主席签字批准,经半年过渡期(自批准日算起)的双向考察,即成为魁华作协正式会员。过渡期内无选举和被选举权。
九.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参加作协活动,积极写作。三年以上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作协活动者(经作协通知)被认为自动退出协会,(一些外地的会员无法参加活动,可以例外,但应按时交纳会费)。对严重违反魁华作协章程的会员,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将该会员劝退。会员有权利申请退出协会。
十.魁华作协组织各种文学活动,以文会友,磋商文学,开办文学专栏,出版书物,为会员提供文学交流平台,维护会员的创作权利。会员不应在协会内部,推动与文学无关的活动(除理事会安排的特别活动以外),也不能利用会员通讯录等协会文件从事协会以外的活动。协会提倡阳光,自然,互助,和谐的精神,推动华文文学的进步。

十一.此章程于2013年3月3日经魁华作协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开始实施。

《向往》荣誉证书(条例)

《向往》荣誉证书,是根据二零一零年加拿大魁北克华人作家协会理事会通过,设立的专门的荣誉奖项,经过几年的实践,成为加拿大魁北克华人作家协会官方颁发的,在文学活动做出特别成绩的协会会员奖。

一,条件
(1)凡是加拿大魁北克华人作家协会会员,都可以获得这一奖项。
(2)在文学写作方面,坚持写作,有积极成绩表现的。
(3)在推动加拿大魁北克华人文学和参与魁北克华人作家协会方面积极工作,有一定成绩的。
(4)候选人产生,将由魁北克华人作家协会推荐,会员或有关部门提名,也属于考虑范围。
二,评选
当选人的评选,不受时间规定,由加拿大魁北克华人作家协会理事会表决,多数人通过为准。
三,荣誉
《向往》被视为加拿大魁北克华人作家协会最重要的表彰奖项,是对获奖者工作的充分肯定,应该得到魁北克华人写作者的尊敬。协会将作为魁北克华人文学史资料收藏,并登载有关书物和网页。
四,证书
凡是获得《向往》奖的,都将获得加拿大魁北克作家协会颁发的正式荣誉证书并给予宣传,证书可以作为协会的官方证明。

获奖者可获得一百元的奖金。
五,执行
本奖项经过二零一五年十月再次修改,将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正式执行。

加拿大魁北克华人作家协会
2015年10月